张倩:印花税是什么意思?

邵雅静检测员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靳继伟助理会计师

印花税就是对合同征税

曹禹同高级会计师

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同,又可分为以下六类: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1.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
  4.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需要注意的是,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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