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增值税专用发票临时增量合同事宜问题?
公司原本每个月只能领购7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业务量增加,现在要临时增加增票的领购量,但是我打听下来是需要提供销售合同的,可是我们公司没有跟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只有每次出货的销售订单,而且数量和金额不能一次性确定,对方是没货了就补,一个星期好几张,像这样的情况我怎么给税务局提供明确的销售金额?因为要去买印花税的。 PS:销售合同是剩下发票不够开的那些还是整个月加起来的订单?
我公司缴纳营业税期间可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改征后能否继续按照差额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