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至哲: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已跨月。(郑州市国税局有关问题)谢谢!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A公司10月份开给客户B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A公司人员把专票弄丢了。专票还未给客户,客户未进行抵扣。但一直到11月份这件事都未进行任何处理。 我的问题是:(1)A公司丢失专票的事情,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有罚款的条款吗?A公司会被税局罚款吗? (2)如果客户需要这张票抵扣,我们需要提供记账联复印件,以及丢失发票抄报税证明单,给客户,对吗?而A公司一旦提供“丢失发票抄报税证明单”就要经过主管税局,还是要被罚款。对吗 (3)如果客户不进行抵扣,这张票A公司就不管它了,行不?税局以后会查账吗,会有问题吗?客户B和A公司都会有责任吗?分别会是什么样的责任? (4)如果法律规定的确要被罚款,那怎样做才能避免罚款呢?怎样才能保证A公司和B客户都不承担责任。 跪求!在线急等!!急等!!谢谢各位大神,跪求!我刚注册的,分数少,所以悬赏分数很少。各位不要嫌弃啊。请大家帮帮我这事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因为国税局说丢失发票要对A公司罚款。。我想知道有法律依据吗? 这张发票我们有记账联,只是给客户的联次弄丢了。

宋晓宁出纳

(1)A公司会罚款,金额不详。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2)客户需要抵扣,就要提供记账联复印及丢失发票抄报税证明单。A公司还是有可能被罚款。同时,客户需要到税务所大厅认证,要经过他所在地税务所审核同意。
(3)客户可以不抵扣,但是也不需要入账吗?要入账就要原始发票联。A公司丢失的只是发票联和抵扣联吗?有记账联可以入账???而且你已经跨月了,已经无法作废了,税务所申请开红字也是要发票联和抵扣联原件的。请问怎么不管它?
(4)要取得税务所的证明单税务所就有可能要求罚款,请咨询所属税务专管员。

曹海燕行业顾问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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