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欣:关于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年初年末有余额时 如何纳税调整?
例子:在进行对09年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做 纳税调整时 年初工会经费有100元余额 本期借方发生数为40 贷方发生数为40(按照本年实发工资数的2%计提) 年末余额为100 1.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做纳税调整吗?怎么做纳税调整?2.如果本期借方发生数为140(40+100),60(40+20),30 这几种情况下纳税调整会有所不同吗?3.如果上述数据为教育费附加则纳税调整上和工会经费有不同吗?4.最后一个问题就是 如果08年工会经费 年初0 借方110 贷方120(按税法规定计提数)那么 余额10 元是因为08年12月计提的工会经费还未来得及上交(企业规定每月计提工会经费于下月上交)在这种状况下 需要纳税调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