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艳珺: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有何作用?什么样的商品征收高关税?什么样的商品征收低关税?

关税是指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关税的制定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不能单纯的说什么样的商品征收高关税,什么样的商品征收低关税。还要看货物来自哪个国家。 根据“《关于实施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1979年)”(即“估价守则”),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是成交价格,即该货物输往进口国出口销售时,按第八条规定进行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以上成立的前提是1.对由买方就货物的处置或使用不得施加限制。但下列限制除外 (1),进口国法律或公共部门所施加或规定的限制; (2),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或 (3),对货物价格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限制。2.有关销售或价格不应受到任何导致所估货物价值不能得以确定的要件或对价的影响;3.除非按第八条规定作出适当的调整,否则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取得买方日后因货物的转售、处置或使用而获得的任何收益;以及4.买卖双方不应有关系;如果有关系,成交价格只有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方可为海关所接受。 对于我国来说,有关完税价格的部分在海关法第五十五条有所定义: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可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 符合本条第三款所列条件的成交价格 以及 该货物运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 的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 卖方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 买方为进口该货物 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成交价格应符合以下条件:1。 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该货物不予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限制,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除外;2。 该货物的成交价格没有因搭售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无法确定。3。 卖方不得从买方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者虽有收益但能够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调整。4。 买卖双方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有特殊关系,但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张娜会计

征收关税可以保护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性,也叫关税壁垒。一般国内同类产品比较多的、产品附加值低的商品征收高关税,原材料或者高科技的商品征收低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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