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在新会计准则下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此外,房地产企业的投资性房产应负担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因此,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不包括出口关税、房产税、副食调控基金、其他。只包括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如果贵公司属于房地产企业的投资性房产应负担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