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淑芬:律师事务所营改增后交的增值税如何做分录?

李侠文会计师

要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再设置上述专栏。

11月份收到律师费时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543.6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56.31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74.76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101.94
      --教育费附加 43.69
--地方教育费附加 29.13
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101.94
      --教育费附加 43.69
--地方教育费附加 29.13
贷:银行存款 174.76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需要计提

李雪出纳

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456.31
应交税费——城建税101.94
——教育费附加43.69
——地方教育费附加29.13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