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无形资产要缴纳营业税,无形资产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无形资产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缴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