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倩:新所得税法对外国企业从中国子公司提取的管理费有何规定?有无比例限制?可否在税前列支?

邓光艳经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计算分摊的,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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