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4月11日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曾谈到,本次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暂未纳入深交所有几点考虑:一是这种互联互通是新事,需要先试点。初期由沪、港交易所先行先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安排,有利于平稳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二是上海与香港两地市场估值水平较为接近,沪港通对两市场估值水平影响相对较小,有利于防范风险,确保试点平稳起步。三是沪港通模式是沪、港交易所通过自主商业谈判选择的合作方式,体现了两所基于自身定位和发展需求的合作意愿。
目前市场各方面正在集中精力做好沪港通试点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沪港通顺利平稳启动。我们改革开放成功的重要经验就是渐进式改革,先试点,总结经验,再逐步推广。资本市场的开放必然也是走这样的路子。我们注意到媒体的一些报道,由沪港通而想到深港通,合情合理。深港比邻而居,交流方便,深港交易所一直有很好的合作。在沪港通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支持深港两所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化和丰富合作的方式和内容,共同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