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燕:我国居民在与我国有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从事经营活动,如遇解释及执行协定有疑义或认为协定执行有误遭受不公正待遇时,该如何处理?

李师经理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经对等协商和谈判所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这种协议或条约一般须经两国立法机构批准,并通过外交途径交换批准文件后方能生效。在协定全部有效期间,两国都必须对协定中的一切条款承担义务。
  如果您是中国居民企业,在与我国有税收协定的国家从事经营活动,可向对方国家要求享受税收协定中规定的相关待遇。如遇解释及执行协定有疑义或认为协定执行有误遭受不公正待遇时,可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的省级税务机关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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