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提问: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40年,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可否按 10年期限摊销?

匿名回答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作

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

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因此,土地使用权应当按40

年期限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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