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提问: 关于总分包合同的差额纳税方法

我是建安企业,A(建设方)、B(一级分包方)、C(二级分包方)、D(三级分包方)、E(四级分包方即个人)。现在要去异地(劳务发生地)开建安发票,依次从E级往上一级开发票,他们都可以进行差额纳税吗?如果可以,依据是什么?如果不可以,依据又是什么?请老师指教

匿名回答

可以差额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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