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信:财税[2003]158号文件在具体执行中该怎么样操作

宋子涵收银员

1、投资人、家庭成员、相关人员以企业资金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投资人久借不还的借款,记交个人所得税。


3、税后一年不分配未分配利润视为股东分配,记交个人所得税。
邀请好友回答INVITE FRIENDS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