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懿轩:企业所得税调增

假如我2012年,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地税交税,年收入为100万元,业务招待费是2万。 2万元的60%即1.2万元,100万*0.5%=5000元,选低的。所以不能抵扣部分为2万-5000元=1.5万。 所得税率为25%,应调增1.5*25%=3750元,这样算对吗? 2013年5.31号之前不要汇算清缴吗,这个3750怎么交,应该2012年底年交还是2013年5.31号之前交,还有这个账务处理是2012年处理,还是2013年处理。

邹忆寒助理会计师

你这么计算也可以。但通常说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税前调增调减。也就是说用你的利润总额加减这些项目再乘以25%税率。针对招待费,就是用你的利润总额+1.5万。相当于你利润调增1.5万,多缴纳了3750的税款。
我国所得税都是按期预缴,年度汇算清缴。你就看你实际应该交多少税,扣除掉预缴过的税额,差额补缴就可以了。
账务处理没什么,就是所得税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处理就行了。因为这种招待费也不允许你以后期间递减所得税,因此就不存在账面和计税基础差异的问题,也就不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问题了。

焦静坤预算员

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按利润总额来算的,是整体盈利才交的。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总额如果是正数20万+调增招待费1.5万-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0=21.50*25%=5.38万是你要交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减去你2012年已交的就是你要补交的.如果你利润总额本来是负数+招待费调增的1.5万后仍是负数那就不用交了.

康美玲电子工程师

年初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税或国税都会有申报表出来的,先申报然后扣缴,肯定是在2013.5.31前交,原理跟你算的差不多的,很多表格都要自己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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